押箱支票操作流程调整公告

致尊敬的客户:

为了规范押箱支票的操作流程,我司即日起将实行如下操作模式:

一、押箱支票操作规范
(1)支票收款人抬头一律需注明:上海华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无我司抬头或非我司抬头的支票一律不予接受);
(2)支票用途注明:押箱;
(3)支票须注明:背书不得转让(如没有注明,我司将自行敲上背书不得转让章);
(4)支票上的银行预留印鉴章抬头必须与付款凭证及发票抬头保持一致。

二、押箱支票抽取流程
1、如何抽取支票
客户现场结费后需凭提货单复印件及盖有我司押箱支票收讫章的支票复印件来我司窗口抽取支票,抽取时间为每周三、五全天。    
2、支票抽取期限
已完成还箱业务的押箱支票抽取期限为自押票日起6个月,已完成还箱业务同时超过6个月仍没有来我司抽取的支票,我司将一律填写支票押票日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支票自支票日期十日后自动失效。
3、不慎遗失支票签收复印件或提货单复印件的处理方式
如果出现费用已结清但不慎遗失支票签收复印件或提货单复印件的情况,客户需提供公司保函。保函内容:完整的公司抬头、遗失原因、支票号、提单号,敲好公章后经2号窗口确认后方可抽取。

三、原押箱支票的处理
1、原押在我公司没有我注明收款人为上海华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的支票,我公司即日起将全部加上我公司抬头。
2、所有已经完成还箱结费业务但仍未来我司抽取押箱支票的客户,烦请于2019年5月1日前尽快来我司抽取相应押箱支票。2019年5月1日后我公司将统一将2018年7月1日之前的押箱支票日期填写为2019年1月1日,支票即自动失效。
 
以上操作流程即日起实行,感谢各位的配合!
 
 
 
 

上海华港国际船舶代理有公司
2019年2月1日